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2017版)解讀
作者: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 發(fā)布時間:2018-05-08 點擊:
(二)課程目標
1.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實驗)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實驗)課程目標的設置以音樂課程性質的定位為依據。通過教學以及各種生動的音樂時間活動,培養(yǎng)學生愛好音樂的情趣,發(fā)展音樂鑒賞能力、表現能力和創(chuàng)造能力,提高音樂文化素養(yǎng),豐富情感體驗,陶冶高尚情操,具體體現為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三個維度。
2.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2017年版)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2017年版)增加了以逐步形成正確價值觀、必備品格以及關鍵能力的學科核心素養(yǎng),以審美感知、藝術表現、文化理解為導向達到學科育人的目的。同時,課程目標進一步優(yōu)化,具體體現:在音樂情境中,能夠認知特征與背景、體裁與形式等,以此提升音樂審美能力;在音樂學習過程中或社會文化生活中,能積極參與實踐、體會實踐、理解實踐,從而提升對實踐的深化理解,增強自信心,培養(yǎng)團隊精神。
(三)內容標準
1.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