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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普高音樂教學觀念的四個轉變

作者:周海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   發(fā)布時間:2018-01-18   點擊:

  高中音樂課程,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組成部分,是提高青少年藝術修養(yǎng)的必要途徑,是活躍學生思維、激發(fā)創(chuàng)造靈感、提高綜合能力的重要手段,但需要有四個轉變。

  一、從重知識、重技能到重情感體驗的轉變

  我國的音樂教育曾一度陷入誤區(qū),即忽視學生的興趣,忽視音樂本身的特點,片面強調知識的掌握、技能的訓練。固然,知識和技能是構成智力的最基本要素,但非智力因素對人的個性品格的形成同樣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音樂教育的目標和任務不是培養(yǎng)音樂家,而是培養(yǎng)具有良好審美品位和審美道德情操的人。因此,《課程標準》中特別強調了對學生情感的培養(yǎng),并強調了音樂課中的人文精神。

  二、從貫徹“雙基”精神到全面提倡創(chuàng)新教育的轉變

  自建國以來,我國音樂教育對于審美體驗、社會交往、文化傳承三方面的價值都有明確要求,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果。相比之下,對音樂課中的創(chuàng)造教學沒有具體、切實的要求。中國學生在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上較外國學生有很大的優(yōu)勢,但是“規(guī)規(guī)矩矩讀死書”、“老老實實沒想法”的特點也體現出我國基礎教育不重視創(chuàng)造力培養(yǎng)的偏差?!?a href=http://m.qzxapp.cn/kegaizhuanti/list04/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課程標準》把音樂的創(chuàng)造性教學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并開創(chuàng)性地開設了以“創(chuàng)作”命名的選修系列,使創(chuàng)造教育與“雙基”教育密切結合,這種理念適應了社會發(fā)展對教育的要求,是當代教育的必由之路。

  三、從單一的評價方式到多樣的評價方式轉變

  在評價方式上,《課程標準》由過去一味強調比賽選拔、確定等級等優(yōu)勝劣汰的單一評價方式,轉變?yōu)橹匾暶恳粋€學生音樂能力的提高、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和程度的差異、使每個學生都獲得成功體驗的群體素質評價;由原來只對學生最后能否完整演唱一首歌、演奏一首曲子、講述一段音樂的學習結果進行評價,轉變?yōu)閷W生學習歌唱、學習演奏和欣賞樂曲的過程的關注和評價;由原來只注重音樂能力的評價轉向了對藝術能力和人文素養(yǎng)的評價等。

  四、從以教師為中心到建立平等互動的師生關系的轉變

  在《課程標準》中把教師定位為“教學的組織者、引導者”,“教師是溝通學生與音樂的橋梁”,這就改變了過去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觀念,學生有了比以往更大的自主學習空間,學生的音樂學習氛圍由原來的被動接受,轉變成了可以與老師、同學平等研討、共同思考的主動學習環(huán)境。教師角色的轉變,使課堂的學習變得更加輕松、愉快,使老師與學生之間有了更親近的心理互動和更坦率的思想交流,這將使教室中充滿人情味,使音樂學習充滿享受感。

  湖南省汨羅市三中 周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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