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師的基本功
音樂教師應具備扎實的基本功,音樂技能是從事音樂活動的基本功,在音樂課的實際操作中占主導地位,包括歌唱技能、樂器演奏等。有高超基本功的教師,在教學中就能夠進行準確而富有感染力的示范,讓學生學習和模仿,給學生留下在具體操作過程中的直覺印象,激發(fā)學生學習的欲望。新課改對教師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使教師的知識結構實現(xiàn)真正的“一專多能”。要做到這些,教師就應具備如下的基本功。
一、會教學生唱歌
最好的方式是教師鼓勵學生自己試唱,然后教師示范唱對歌曲進行分析和處理,準確地提供葛雀的思想內容,使學生感受到這首歌的藝術魅力,啟發(fā)學生的想象力與形象思維能力,使學生能有表情、有感情地去歌唱,從而陶冶學生的情操,并提高審美能力。
二、會帶學生聽音樂
要引導學生喜歡音樂本身,教師作為引導者,就是要引導學生主動地在音樂實踐中探索、發(fā)現(xiàn)、掌握和創(chuàng)造性地運用知識。
三、會在課堂中展示特長
有什么樣的教師就有什么樣的學生,教師的特長起著潛默化的作用,教師的一技之長影響著學生,學生模仿只是手段、過程,必須盡快地向技能目標轉移,以達到對該項音樂技能準確、熟練地掌握,盡可能實現(xiàn)自動化的操作,從而進一步促使技能向技巧方向轉化和升華。
四、會發(fā)揮聲樂能力
怎樣上好音樂課,要求教師掌握好有關聲樂知識,關鍵在于教師能否以恰當?shù)姆绞絺鬟_作品情感,能否在教學時以豐富的情感再現(xiàn)作品的精髓,達到最高的境界音樂教師要敢于張嘴唱歌,學生總是認為音樂教師唱得很美。
五、會靈活引導學生
培養(yǎng)學生要從小事抓起,并要抓得長久、巧妙。教室要布置好,上課內容,課堂活動方式都必須審視設置。新課改后課堂中教與學的活動方式,要由從前的以知識傳授為重點轉變到以學生的發(fā)展為中心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