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課,請遠離“花樣年華”!
現在的音樂課,如果還拼命教唱一首歌,非唱到完美不可,非把感情表達的淋漓盡致不可,那真是吃力不討好。于是,以前被認為最難上的欣賞課幾乎出現在了所有的公開課中,但也不是單純的欣賞,而是將能想到的有關新歌的所有歌曲、樂曲全都拿來通過多媒體播放一下,然后將其中的風土人情、舞蹈韻律走馬觀花似的談一談,跳一跳,似乎這就為學唱新歌做了很好的鋪墊。待到學新歌時,所剩時間已不多了,可有些老師還要耍點花樣,歌沒唱好,又是加入舞蹈動作,又是加入打擊樂器,結果課堂里亂成一片:歌聲最朦朧,且有點走調;打擊樂器最響,但節(jié)奏混亂,跟歌曲完全不在一個點上;舞蹈談不上任何肢體語言,不過是毫無章法的身體扭動。遺憾的是,許多老師就是在這所謂的“綜合”中結束了他自以為很好的體現了新課標的課。面對這樣的課堂教學,筆者禁不住有以下
幾點疑問:
一、 音樂課是教育還是傳播。
現在的音樂課越來越脫離教育走向傳播,音樂教師只是將網上的下載來放給學生看,計算機成了音樂教師的第一基本功,有時一節(jié)課上甚至看不到老師彈一下琴,唱一句歌。難道這能體現教師主導、學生主體嗎?其實,學生只是在被動地看,被動地聽,到底聽懂了多少,老師并不了解。雖然現在的音樂課要提高服務意識,教師要擺正角色,以學生為主體,但絕不僅僅是退居為一個音樂的傳播者。唱片公司、電臺電視臺、網絡、各種音像雜志都是音樂的傳播者,市場效益是他們的動機所在。而音樂教師在傳播的同時,更肩負著指導與鑒別的責任,將豐富的音樂文化去莠存良并介紹給學生,尤其要將那些能激勵學生奮進,撫慰學生心靈,伴隨學生健康成長的音樂與課堂教學緊密結合起來,真正使音樂成為育人的工具,而不是娛樂的工具。我想音樂教育與音樂傳播最大的本質區(qū)別也在于此吧?
有些教師在選材時,一味地迎合學生的口味,放棄經典而選擇平凡甚至糟粕。如一位教師在介紹音樂家王洛賓時,選用了他的兩首代表作《在那遙遠的地方》和《半個月亮爬上來》,可她既沒有用吳雁澤的獨唱,又沒用王宏偉的獨唱,更沒用無伴奏合唱,而是選用了一個不出名的組合的演唱版本。且不說唱的是多么松散隨意,那配器也沒有任何民族音樂特色,而且錯過了一個介紹無伴奏合唱的絕好機會,試問這樣的演繹能體現出兩首民歌的經典所在嗎?如果說這是老師的創(chuàng)新,我實在不敢茍同。我們音樂教師在眾多的音樂作品和紛繁的演繹風格面前是信手拈來還是擦亮雙眼,精心挑選呢?答案在每個人的心中。
二、音樂課還需要訓練嗎?
關于教學中的主客體問題,關于技能培養(yǎng)與情感體驗問題,關于識譜教學與創(chuàng)作教學問題,這些都是音樂教育長期以來爭論不休而又無法定論的問題?,F在的音樂課上,已很難見到發(fā)聲練習、節(jié)奏練習、識譜練習了,老師也不再下工夫教唱歌曲了,這樣導致的結果是,學生的音樂技能越來越差,《國歌》唱不好的學校比比皆是,一所學校沒幾個會唱譜的學生,一學期下來,學生會唱的歌寥寥無幾。如今的音樂課,你很難再聽到訓練有素的歌聲,當然深刻的情感表達也就無從說起,至于學生從多媒體上受到了多少情感的熏陶、得到了多少情感的體驗,那只有天知道了。
識譜教學曾一度困擾著廣大音樂教師,如今算是徹底甩掉了這個包袱,可是如果從小學到高中十年的音樂課上下來,學生居然連簡單的樂譜也不認識,這音樂課還有存在的必要嗎?音樂課本上許多創(chuàng)編練習,如果不會唱譜,那樣的練習只是形同虛設,紙上談兵罷了。豎笛如果不扎扎實實地一個音一個音地練習,能指望吹出動聽的樂曲嗎?就連音樂欣賞也不是簡簡單單地用多媒體放放就行了,音樂的聽覺需要訓練,旋律的記憶需要訓練,情感的體驗需要訓練,語言的表達也需要訓練。也許好多同學聽完音樂后的確心有感悟,但你讓他談感受時,他就是“茶壺里煮餃子”,有話說不出來,原因何在?缺乏訓練。如果不有意識地在欣賞過程中訓練學生的思維,訓練學生的表達,那么期望通過量變而達到質變只能是一相情愿。學生不會表達對音樂的感受,他的聽覺有沒有變得靈敏,他的情感體驗有沒有變得深刻,你永遠也無從考查。
三、音樂課還要不要體現審美原則?
音樂教育作為美育的重要途徑,其特質應該表現在情感審美和音響審美上。但現在的許多教師在課堂上只注重了參與和愉悅的原則,而忽視了情感和音響的審美體驗原則。認為學生隨著音樂動一動,討論討論音樂的情緒,或是自由練習一下豎笛就是參與,就能從中獲得愉悅,從而對音樂產生出無比濃厚的興趣。事實上,這種愉悅是極其膚淺的,因為沒有深入,沒有對音樂產生一種情感上的依賴,其興趣也是短暫而非長久的。觀察我們身邊的音樂愛好者,絕大多數有一技之長,不是歌唱的好,就是會一兩件樂器。他們最初并不是在散漫隨意的音樂課中愛上音樂的,而是被教師或音響里優(yōu)美的樂聲打動的。
音樂理解不謀求統(tǒng)一答案,“一千個觀眾眼里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那么“一千個聽眾耳朵里就該有一千個《命運》”。可是,偏偏許多教師放完一首曲子后,就要學生討論,于是優(yōu)美的音樂被唧唧喳喳所取代,學生最后討論出一個符合老師心意的標準答案,老師豎起大拇指:真棒!我不知道這是培養(yǎng)了學生的審美能力還是扼殺了學生的審美能力。還有,老師教完一首豎笛曲后,不是反復鞏固練習,而是讓學生自由練習,一時間,教室里噪音一片。學生的新歌剛剛學會,老師又開始教他們用打擊樂器伴奏、教他們隨歌聲舞蹈,然而老師指揮大家合作表演的時候,我們聽到的卻是“一鍋粥”。綜上所述,出現這些事與愿違的情況,是因為教師過度地強調了參與合作的原則,而忽略了“音樂是聽覺的藝術”這一根本,忽視了音樂課中更要講究音響美。當然,這也與如今的音樂教學評價有關。
四、音樂課呼喚科學的教學評價。
筆者有過多次開課的經歷,以前得到的評價是訓練有素,學生音樂表現力很強,但課堂氣氛不夠活躍。現在只要會點舞蹈的教師,上課帶學生跳一跳,就會得到這樣的評價:課堂氣氛活躍,面向全體學生,很好地體現了參與和合作的原則,很好地體現了新課標的理念,教學方法靈活,教學手段豐富,等等等等,溢美之辭,不勝言表。傳統(tǒng)的教學方法好象已經一無是處,這樣的教學評價直接導致了幾乎所有的音樂教師徹底放棄了傳統(tǒng)的教學方法,玩一些叫人眼花繚亂的花樣,可細細品味,難免給人膚淺浮躁的感覺。我曾經在音樂公開課上聽過堪與專業(yè)童聲合唱團媲美的童聲,那樣的訓練可能有勃普通音樂教育的宗旨,但那樣的聲音的確是美的,訓練出那種歌聲的老師的確值得我們敬佩。難道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細膩地將一首歌表現出來就不是參與合作嗎?叫我說,合唱合奏是最好的參與合作?,F在,別說天籟般的歌聲不會在課堂上出現,就是想在課堂上聽一首音唱得很準的歌也很難了,但愿這不是杞人憂天。
課堂教學評價發(fā)生了這樣大的變化,而對教學成果的評價好象還是一成不變,音樂特長生的多少?參加比賽的獲獎情況?依然是評定學校教學成果的重要甚至是唯一依據,這是不是很矛盾呢?難怪許多音樂教師在新課標面前有些手足無措。
素質教育熱鬧了一陣,減負也熱鬧了一陣,現在又回到高考指揮棒下了。新課標怎樣實施下去值得所有教育者冷靜思考,音樂教育是玩“花樣年華”,還是踏踏實實教給學生審美思想、審美技能,我們還要上下求索,同時也期待著專家學者給出科學而切實可行的方案。
本文獲第五屆全國音樂論文一等獎